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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門偵破特大虛開水泥發(fā)票案 嫌疑人設25家公司走票16.5億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6-07-2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法制網
核心提示:開設25家空殼公司,與多家生產企業(yè)“合作”,虛開品名為“水泥”的增值稅發(fā)票,為全國27個省2100余家公司“走票”,涉案總金額16.5億元。記者近日從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獲悉,該市經偵部門偵破了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訴。

開設25家空殼公司,與多家生產企業(yè)“合作”,虛開品名為“水泥”的增值稅發(fā)票,為全國27個省2100余家公司“走票”,涉案總金額16.5億元。


記者近日從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獲悉,該市經偵部門偵破了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訴。


“水泥”稅票現蹊蹺


案發(fā)源于荊門警方的一次協查取證。


2015年6月,荊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在協查中發(fā)現,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該市一家公司向上海沁程工貿有限公司開具了19份品名為“水泥”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稅合計1000萬余元,稅額150萬余元。


辦案民警發(fā)現,這19份發(fā)票無相應貨運單據、無公對公賬戶轉賬付款,涉嫌無真實貨物購銷情形下的虛開發(fā)票犯罪。


根據線索,荊門警方鎖定該市水泥經銷商郭某、雷某及江蘇鹽城籍男子王某。


嫌疑人王某交代,他們以支付票面每噸3元至5元的開票費為條件,在湖北荊門、襄陽等地水泥銷售市場網羅了郭某等人,利用多家水泥生產企業(yè)的關系,采取弄虛作假、票貨分離的手段,為江蘇鹽城籍朱某等在上海設立的上海沁程工貿有限公司等7家空殼公司及其他鹽城籍犯罪嫌疑人設立的18家空殼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稅合計1.3億元,數額巨大。


為徹查此案,荊門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多次派員前往上海、江蘇、甘肅等地開展緝捕、取證工作,形成卷宗41冊,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


經查,2011年,鹽城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戴某相互勾結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專門從事介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活動。同期,鹽城籍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某在上海分別注冊成立上海沁程工貿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實業(yè)有限公司等7家空殼公司,專門從事為他人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犯罪活動。


今年3月18日,公安部經偵局批準荊門市公安局請求,在全國27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針對2100余家涉案公司發(fā)起集群戰(zhàn)役,全鏈條深度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犯罪。


團伙的“走票”之道


這個“走票”團伙的成行并非一日之功。


2012年初,一伙鹽城籍老鄉(xiāng)聚集在上海寶山區(qū)某小區(qū),他們的話題一直圍繞著“走票”。


“走票”是“行話”,其本質是利用成立的空殼公司接受進項票抵扣,同時支付開票費,再對外向需要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公司開票,收取對方更高比例的開票費,從中賺取開票費差價來非法牟利。


“走票”會上,朱某說,其身邊的有人很多年前就已開了多家公司,靠“走票”在上海買了別墅和豪車。朱某某點著頭繼而指出,“走票”的關鍵點在于進項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何安全取得。


王某則一直低著頭盤算,突然他開竅似地站出來,說只要支付的開票費合理,外出引票業(yè)務自己來做,并問水泥發(fā)票行不行。


“只要你搞到的發(fā)票能夠正常抵扣就行。”朱某也甚是爽快。


王某瞄準了湖北水泥生產銷售市場。


2012年6月,王某伙同其老鄉(xiāng)戴某至荊門,以支付開票費為誘餌,分別網羅了水泥商販郭某、雷某等人為朱某、朱某某等眾老鄉(xiāng)控制的上??諝す咎撻_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郭某、雷某等人分別利用自己向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散戶銷售水泥的機會,以王某提供的上海沁程工貿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實業(yè)有限公司等空殼公司冒充購貨方申報購銷計劃,簽訂虛假合同,開具購貨方為上海沁程工貿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實業(yè)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提貨單,從而取得荊門水泥廠開往上述空殼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交予王某、戴某,王某再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票面價稅合計的比例現金支付給郭某等人開票費。


自此,王某、戴某居中操作,上聯荊門水泥商販郭某、雷某等,下聯上海空殼公司實際控制人朱某、朱某某等數人,開始建立起長期讓荊門某水泥廠為上海數十家空殼公司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非法通道。


涉案線索3000余條


辦案民警透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最終目的,是用來抵扣稅款或騙取國家出口退稅。


經11個月深挖細查,偵查員發(fā)現以王某、戴某為中心構建的近30人虛開網絡持續(xù)3年有余,荊門只是整個網絡中的冰山一角。


警方查明,2013年起,王某、戴某就將“業(yè)務”拓展到了全國10多個省份的水泥生產銷售市場,運用同樣手法,與水泥商販或業(yè)務員“合作”,在無真實貨物交易情況下,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再交給上海眾多空殼公司。


在偵查員抓獲王某時,其手機微信仍在聯系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經查,經王某、戴某聯系,朱某、朱某某等數名鹽城籍老鄉(xiāng)控制的25家上海空殼公司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涉案總金額高達16.5億元。


荊門警方將涉及省外的3000余條線索上報公安部,后公安部組織全國23省87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發(fā)起集群戰(zhàn)役,對2100余家涉案公司展開調查。


目前,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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